辦事流程

  1. 科技成果鑒定程序

  2. 發布時間:2018/12/25   瀏覽:

成果完成人提交申請材料→科研處審核→教育廳審批→項目下達部門審批→科技廳成果處審批→科技廳或教育廳主持召開鑒定會(檢測鑒定或函審除外)→成果完成人打印《科技成果鑒定證書》→教育廳/科技廳項目下達部門和成果處審批蓋章👨🏽‍🔬、頒發《科技成果證書》→申報區成果登記和杏鑫成果歸檔→開發推廣  
注♻️:科技成果申請鑒定需要提交的材料(2套)👳🏻:1🚍、《科技成果鑒定申請書》✭;2、《科技成果鑒定證書》;3、計劃任務書,或合同書;4、工作總結🫲🏿;5、技術總結:(1)技術研究報告🧖🏼‍♀️,包括技術方案論證、技術特征☢️𓀅、總體性能指標與國內外同類技術比較👩🏽‍🔧👉🏽、社會經濟和科技進步意義、推廣應用的條件、存在問題等;(2)論文或著作、實驗報告🧀🧑🏽‍✈️、各種載體的原始記錄、設計文件、圖表、背景材料、來往技術文件等😦;6🈸、產品質量檢測報告(如測試、分析報告)🐱;7、產品質量標准(如企業、行業💔、國家、國際等標准)🖕🏽;8🧑‍🦼‍➡️、科技查新報告👋🏽;9、用戶使用情況報告(如應用單位意見或證明材料);10、經濟效益🧑🏻‍🦰、社會效益分析報告🙅🏼‍♀️;11、涉及環保或勞動安全類科技成果☸️🚼,主管機構須出具報告或證明👩🏼‍🌾🥄;12、查定測試報告。